第166章 方局可不是个来打酱油的
张梅香被苦苦逼问,眼里虽然挂着泪水,却始终没有流出来。
“你要多少钱?”
她知道自己问这句话很憋屈,可她狠了狠心,还是问了出来。不然真的会担心自己和杨大海离婚了,她和儿子无处可去。
她更知道付小英这是故意在给她难堪。他男人惹出来的祸,为什么要找她来承担?这次是给钱了事了,可下一次呢?
难道他每一次跟外面的女人出了事,都要来找她吗?
她是冤大头吗?
可如果这钱不出,付小英一直来这里闹要怎么办?
退一万步来讲,她要真的跟杨大海离婚了。儿子怎么办?难道要留给杨大海?让付晓英这个女人去磋磨他?
不,她不要。儿子是她的心头肉,哪里舍得丢给别人?
付小英看张梅香松口了,愿意给钱,心里乐开了花。
“你看我这一上医院吧,还不得要医药费,营养费啥的?这女人虽然说打台是个小手术,可那也得坐个小月子吧。我这一坐小月子,那田里地里的活可就没人干了。这浪费掉的工钱你得补给我吧,七七八八的算下来,怎么着也得个四五百块。我也不多要你的,你就给我个四百块吧。”
“啥?”张梅香闻言,整个人又愣住了,片刻后回过神来,愤怒咆哮,一改之前温吞的性子,“付小英!你是不是穷疯了?你打个台就要四百块?你怎么不去抢?不去偷?为什么偏偏要来讹诈我?给你四十块还差不多,四百块,没有。”
对于张梅香的怒吼,付小英丝毫不在乎。仿佛她已经料定了张梅香会是这种状态。
她双手抱臂,一副老神在在的样子。
居高临下的乜斜着已经快要发飙的张梅香,冷冷的开口。
“钱不出也可以。那你就等着跟杨大海离婚吧!离完婚你就可以滚了,把你的工作,你的儿子和你的男人都给我留下。”
“你休想!”张梅香彻底的发飙了,扯着喉咙喊破了音,“付小英!我的男人你可以领走。我的儿子和我的工作,我死都不会给你。”
“哈哈哈!不给我?你说了算吗?”付小英一副小人得志的大笑,“杨大海的儿子,你一个下堂妇凭什么领走?再说了,杨大海会准许你领走吗?要领走也行,你拿两千块钱来。”
“做梦。”
张梅香吼完这两个字,坐在地板上嘤嘤哭泣。
觉得天都塌了,可她一个弱女子,真的不知道要怎么办才好。
小乔原本是想让张梅香霸气的怼击无耻小三,没想到这小三实在是太无耻。不但逼着人家离婚,还要逼着人家拿钱买儿子。
杨小军已经进了后厨,没空理会杨大海跟两个女人之间的纠缠。
杨大山也进厨房烧火去了,同样不想看杨大海闹这一出丢人现眼的事。
叶小菊和哑巴妈妈也各忙各的去了,杨小宝坐在店门口,看着自己的娘在哭,他也跟着默默垂泪。
“三婶!你这战斗力也太弱了。好好的你哭什么?哭就能把小三打跑了?”小乔把张梅香从地上拖起来,“不许哭。有事说事,哭是弱者的表现。三叔不是要跟你离婚吗?那你还不赶紧去派出所报案?婚内出轨,这女人明知三叔是有妇之夫,还跟他纠缠不清,这可是犯罪。”
正说着,方国强来了。见小乔拉着她的三婶说什么有妇之夫,还说什么犯罪的,马上走了过来。
“哟!小乔同学!你这三婶怎么了?哭成这样是遭遇了什么伤心事?”
小乔转头看见了方国强,眼眸一亮,赶紧笑着问:“方局!你说我这三叔婚内出轨,跟外面的女人有了孩子。外面的女人找上门来了,要让我三婶拿四百块钱给她去医院打台。不然就要让她跟我三叔离婚,拿两千块钱出来买她儿子的抚养权。这种事你说是不是犯罪?这个女人是不是犯了银秽罪?我三叔就更厉害了,他应该犯了重婚罪吧。这重婚罪是要判刑的对不对?”
小乔也不知道现在的婚姻法中有没有重婚罪这一说,为了怕方国强拆自己的台,她使劲儿地朝他眨了眨眼睛。
收买的意思简直不要太明显。
方国强是什么人?察言观色这种事情他懂的比谁都炉火纯清。
其实不需要小乔给他做暗示,他也知道自己接下来的话该怎么说。
“对!这个女人如果真的怀孕了,那就是犯了有伤风化的银秽罪。你的三叔也是实实在在的犯了重婚罪。”为了起到一定的震慑力,方国强掏出了口袋里随时带着的手铐,“你们现在要报案吗?我正好来吃饭。把犯人先扣在这里,等我吃完了饭一并带回局子里去。”
瞧张梅香把眼睛都哭肿了,方国强安慰着她。
“遇上这种事有什么好哭的?只要你报个案,我们就来了。把该抓的人抓走,该关的人关起来,这不就完了吗?他们找你要钱那也是犯法的,这种属于经济诈骗。你就说你要不要报案吧!只要你报案,那剩下的事情就交给我们来办好了。”
付小英刚开始还觉得方国强不过是小乔拉来的路人,故意吓唬自己的,脸上抱着一丝看戏的神色,根本没觉得有什么可怕的。可当她看到那在阳光的照射下,发出刺眼光亮的手铐时,整个人的脸色都不对了。
天!这个什么方局可不是个来打酱油的。
手铐这种东西,那是只有警察才会有的。
难道这个方局是警察局的局长?付小英细细一思忖,感觉自己今天拿到钱的可能性很小,说不定还要惹上牢狱之灾。
赶紧二话不说,对杨大海一使眼色,慌不择路地跑了。
边跑边小声的骂:“杨大海!你个缩头乌龟。见到你婆娘连个屁都不敢放,还骗我说她挣了多少钱。简直就是放了你娘的臭狗屁,你那个婆娘一看就不像挣什么大钱的人。老娘今天跟你跑这一趟,算是把脸丢到家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