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认识清的时候,他在霓虹灯所照射不到的角落里,看不清表情,夜场的民谣歌手用烟嗓低唱,我端着杯子坐到他的旁边。
他的眼神忽明忽闪,他酒气沉重的抬头,然后起身向门外走,醉的昏沉。
而我的一天,从闹钟铃声响起开始。
在漂泊的地铁里,拥挤的人群里,人们像涌动的虫子在夹缝一般的生活里挣扎。
很有趣。
那些平淡或焦灼的人群里,失去了性别和身份,都是在谋生。在电梯里我又遇到了清,正装仓促的走出电梯,我的手表提醒我已经八点二十七分。
差三分钟迟到。
电话闪烁着,来电显示是清。
息屏,而后不再有声响。通话时长16″。
外面是很嘈杂的人群,人们说着假话,在庸碌中隐匿掉自己的本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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